2018年5月31日,佰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muse Group Holding Limited)(股票简称:佰悦集团,股票代码:08545)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佰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设计、营销、分销及零售玩具及相关产品的玩具公司。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在佰悦集团本次香港上市过程中,为其提供了中国业务相关的专项法律分析及咨询服务,本项目具体经办律师为林晓春律师、蒋步云律师助理和刘璐律师助理。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衷心祝愿佰悦集团在新的资本市场平台上继续创造辉煌!
上一篇:广东信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马治国律师应邀带队赴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交流座谈
下一篇:广东信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应邀为西安点测网络科技公司进行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