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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荣盛石化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93,以下简称“荣盛石化”)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于2019年12月13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

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总投资约1,730亿元,总规模为4,000万吨/年炼油。项目分两期实施,每期规模为2,000万吨/年炼油。项目投入运行后,一方面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在芳烃产业方面的话语权,降低芳烃的进口依存度,另一方面将会带动中下游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实现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最优化。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受聘担任荣盛石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为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项目组成员包括信达高级合伙人韦少辉律师,合伙人易文玉律师,律师丁紫仪、实习律师林婕和律师助理刘宇等。

信达于2010年担任荣盛石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律师,并于2015年、2017年分别担任荣盛石化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发行人律师。2019年,信达继续担任荣盛石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发行人律师,助力荣盛石化再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