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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万科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一般公司债券、住房租赁专项债券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代码为000002)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债券于2020年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万科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90亿元,将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公司债券;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债券规模为30亿元,将用于住房租赁项目建设及运营和补充流动资金。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律师为万科本次债券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经办律师团队为麻云燕律师、王翠萍律师、王静律师、郭琼律师、朱禹轩律师助理、陈天野律师助理、黄沫荻律师助理和曾繁律师助理等。

麻云燕律师   高级合伙人
yunyanma@shujin.cn
执业领域:证券与资本市场,长期从事境内外证券发行与收购兼并等法律业务。
王翠萍律师   合伙人
wangcuiping@shujin.cn
执业领域:证券与资本市场,从事境内外证券发行与收购兼并以及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等法律业务。
王  静  律师
wangjing@shujin.cn
执业领域:证券与资本市场,从事境内外证券发行与收购兼并等法律业务。
郭  琼 律师
guoqiong@shujin.cn
执业领域:证券与资本市场,从事境内外证券发行与收购兼并等法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