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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雄韬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33,以下简称“雄韬股份”)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于2020年1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雄韬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5亿元,将用于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受聘担任雄韬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信达同时担任雄韬股份常年法律顾问。

本项目经办律师为高级合伙人魏天慧律师、易明辉律师和杨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