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行人律师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仕达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5次会议审核通过。
贝仕达克主要从事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坚守企业契约精神,致力成为智能控制领域全球领先企业。
信达受聘担任贝仕达克的发行人律师,为其本次发行上市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经办律师为高级合伙人张炯律师、杨斌律师、赖凌云律师和刘中祥律师。
上一篇:信达助力平安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成功簿记发行
下一篇:信达助力雄韬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