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崧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
崧盛股份自2011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中、大功率LED驱动电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终端产品主要应用于城市路桥、高速公路、隧道、机场等大型户外LED照明设施。崧盛股份的代表性项目包括“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路灯项目”、“广深高速深圳段路灯项目”、“智利圣地亚哥机场高杆灯项目”等。崧盛股份秉承“技术领先、高效低耗、持续创新、客户满意”的核心理念,专注于LED驱动电源领域,致力于成为LED驱动电源行业的卓越领导者。
信达受聘担任崧盛股份本次发行上市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勤勉的执业态度为崧盛股份本次发行上市提供了全面、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崧盛股份创业板发行上市项目是创业板注册制实施以来,信达作为发行人律师经办的
第7家
成功通过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的项目,也是信达2020年度经办的
第14家
A股IPO过会项目。
本项目的经办律师为
高级合伙人魏天慧律师
、
合伙人易明辉律师
和
杨阳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