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达瑞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42次会议审议通过。
达瑞电子专注于消费电子领域,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租赁业务。公司的直接客户系三星视界、鹏鼎控股、伟易达、安费诺、美律电子、华通电脑、台郡科技、歌尔股份、立讯精密等业内领先或知名的电子核心零组件生产商、制造服务商,公司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华为、OPPO、Jabra、Bose、Sony、Facebook、Sennheiser等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
信达受聘担任达瑞电子本次创业板发行上市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为达瑞电子本次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提供了专业、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
达瑞电子创业板发行上市是创业板注册制实施以来,信达作为发行人律师经办的第12家成功通过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的项目,也是信达2020年度经办的第20家A股IPO过会项目。
本项目的经办律师团队为高级合伙人张炯律师、合伙人张森林律师、合伙人蔡亦文律师、赵国阳律师,项目成员包括金川律师助理和梁鹤龄律师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