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9日,由信达提供法律服务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欧菲光,股票代码:002456)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欧菲光成立于2001年3月,于2010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成功上市,主营业务为光学影像核心业务和微电子业务,主营业务产品包括影像模组、光学镜头、微电子和触控产品等,广泛应用于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汽车等为代表的消费电子和智能汽车领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58亿元,将用于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高像素微型摄像头模组建设项目、3D光学深度传感器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和补充流动资金。欧菲光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现主营业务产品的产能扩充及产品升级,以满足不断升级的终端市场需求,同时,进一步强化前沿技术研发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信达为欧菲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了专业、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经办律师团队为高级合伙人曹平生律师、李运律师、廖敏律师和蔡腾飞实习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