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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动态 | 牛日随春到,三喜临信达

2021年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信息,一次同意5家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详见《证监会同意创业板IPO注册》

信达为其中3家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分别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达作为发行人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勤勉的职业操守,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


自创业板注册制实施以来,信达作为发行人律师已助力15家企业IPO项目成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在证券与资本市场领域,信达2020年度创业板上市项目及过会项目成绩斐然,均位列全国前三。三家IPO项目同日获准注信达业绩史上首次,祝贺项目团队,也衷心祝愿信达客户能在资本市场新平台上继续发展,开创新的辉煌!


经过近30年的发展,信达已经发展成为以资本市场业务为龙头,围绕资本市场客户的需求,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未来,信达将继续精耕资本市场领域,再接再厉,成就每一位资本市场客户。